依申請公開信息須知
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組織(以下簡稱申請人)可根據自身生產、生活、科研等特殊需要,申請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或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主動公開以外的依法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。
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依申請?zhí)峁┱畔r,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(tài)進行提供,不對信息進行加工、統(tǒng)計、研究、分析或者其他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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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機構: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辦公室
聯系電話:03592360102
辦公地址:運城市市府西街30號 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辦公室
郵政編碼:044000
受理時間:正常工作日
(二)申請步驟
1、填寫申請表
申請人填寫《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公開申請表》(復制有效)提出申請。
《申請表》請在鹽湖區(qū)政府門戶網站下載電子版。《申請表》應填寫完整、內容真實。申請人應當對申請材料和身份證明材料的真實性負責。
為提高申請的處理效率,申請人應“一事一申請”,并對所需信息描述詳盡、準確;若有可能,請?zhí)峁┰撔畔⒌臉祟}、發(fā)布時間、文號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機關確定信息載體的提示。
2、遞交申請表
申請人可通過以下方式提出申請:
(1)當面申請。申請人可以到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辦公室當面提出申請。
(2)信函申請。申請人通過信函方式提出申請,請在信封左下角注明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”字樣;
申請人當面提出申請時,應當同時提供身份證復印件;法人或其他組織提出申請時,應當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或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。
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不直接受理通過電話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,但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咨詢申請程序。
(三)申請?zhí)幚?/p>
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辦公室對于《申請表》填寫完整且有關證明材料齊全的申請將予以登記受理。
1、根據申請的內容,能當場答復的,將當場給予答復;不能當場答復的,在登記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申請人。
2、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徑。
3、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不予公開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。
4、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中含有不應當公開的內容,但能夠區(qū)分處理的,告知申請人可以部分公開及其獲取方式和途徑;對不予公開的部分,說明理由。
5、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,但本機關未制作或者獲取的,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。
6、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本機關職責權限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不屬于本機關公開;對能夠確定該政府信息的公開機關的,告知申請人公開機關的名稱、聯系方式。
7、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不屬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》(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2號)、《鹽湖區(qū)政府信息公開規(guī)定》(鹽湖區(qū)人民政府令第237號)規(guī)定的政府信息范圍的,告知申請人并說明有關情況。
8、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國家秘密、商業(yè)秘密和個人隱私的,公開后可能損害權利人合法權益的,將書面征求權利人的意見;法律、法規(guī)另有規(guī)定的除外。但是,行政機關認為不公開可能對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響的,應當予以公開,并將決定公開的政府信息內容和理由書面通知權利人。
9、對于申請內容不明確的,應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,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。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,視為放棄申請,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不再處理該政府信息公開申請。
10、同一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重復向同一行政機關申請公開同一政府信息,行政機關已經作出答復的,告知申請人不再重復處理。如需延長答復期限,將告知申請人,延長答復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0個工作日。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權益的,征求第三方意見所需時間不計算在上述規(guī)定的期限內。
11、申請人無故不提供相關身份證、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的,視為放棄申請。
申請表下載: